2022年09月02日 14:50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近日,有网友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反映:购买二手房后,新房主去供热公司办理暖气报停,发现原房主欠供热公司暖气报停费,为此,供热公司不给新房主办理报停手续。现在原房主找不到,供热公司让新房主承担原房主之前欠下的报停费用,否则不给办理报停手续,这样做合理吗?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求人应在房屋交易时,与原房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当时未能核实取暖费欠款,是诉求人疏忽所致。我局建议,如果暂时找不到原房主,诉求人可先垫付所欠取暖费,后向原房主讨回所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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