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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月3日9点 延吉将投放500万元政府消费券!

2021年03月02日 16:24   来源: 延吉新闻网

记者从延吉市政府消费券促销活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3日9时,延吉市将投放500万元政府消费券,用于开展“家电及通信器材政府消费券”促销活动。

发布会现场 王晓彤 摄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500万元消费券,将通过线下纸质券形式发放,促销活动以“单件商品满5000元减10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1000元减200元”的消费券满减为主。其中,面值1000元券共1000张,400元券共5000张,200元券共10000张。先用先得,用完为止。 

发布会上,就政府消费券的领取、使用及监管等问题,延吉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解答了记者提问。

一、纸质政府消费券,该去哪里领取?

答:活动期内,消费者在指定商家购物付款时,即可享受消费券满减,消费券使用场所为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和延吉市中关电子产品经营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消费券仅用于购买家电或通信器材。

在领取时,消费者需向活动企业提供以下资料:消费流水票原件或复印件;购物发票复印件(购买方需为个人,包括品名、单价等详细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票据日期均需在活动时间内。消费者在活动企业登记台账上签字并上交相关材料后,到收银台付款时,由商家直接抵扣政府消费券面额。

二、在活动时间内,有1张消费券没用完,是否可以留存到下一期活动使用?

答:根据消费券的使用细则,应在活动的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将要作废,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沉淀资金,自动进入下一轮活动。

三、3种消费券是否可以叠加使用?外地人员可以参与活动么?

答:单件商品仅可使用1张券。为了扩大消费,刺激消费增长,凡是在延人员,均可到指定商家消费,参与此次活动。

四、消费券发放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答:在消费券消费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政府消费券使用过程中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监管,杜绝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将严查利用政府消费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可能出现的不法商家发布含有惠民消费券内容的违法广告情形第一时间依法进行查处;将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进行严厉处罚。

在此,本网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本次政府促销活动商品只换不退,消费者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消费者需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活动,不得代领代签。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套现消费券,如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举办单位有权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查处。如遇到产品质量和维权问题,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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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费  活动  消费者  1000  延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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