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延边检察 > 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察活动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察活动

2021年03月17日 10:46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采编中心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为了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检察活动。首先,摸清底数,建立《登记表》,确保不落一人。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与龙井市司法局认真核对了龙井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数及详细信息。共核对确认社区矫正对象81人,并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罪名、入矫时间等信息录入《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察登记表》中。鉴于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可能存在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龙井市院刑事执行部门在81名社区矫正对象中又核查出8名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将其信息录入《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中;其次,龙井市院刑事执行部门与龙井市公安局、龙井市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取得对此次专项检察活动的支持;第三,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一是将《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察登记表》抄送龙井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出入境管理部门及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被治安处罚、强制隔离戒毒、出入国(边)境以及司法拘留情况;二是将《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抄送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办公室,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情况。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得到了龙井市公安局、龙井市人民法院的积极配合。经检察,在龙井市81名社区矫正对象中,未发现一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察活动,一方面全面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检验了社区矫正的实效;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延边发布客户端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矫正  龙井市  社区  对象  检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