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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2021年08月16日 11:18   来源: 延边医保

案例1:延吉市中联保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延吉市中联保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未能做到壮腰健肾丸、痔疮栓等609种药品购销存台账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34.13万元。其中涉嫌非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套取医保基金13.41万元。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延边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134.13万元;(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2:延边正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药大药房八分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延边正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药大药房八分店涉嫌将复方金银花颗粒、复方氨基酸胶囊等15种非医保目录内药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套取医保基金,涉及违规医保费用4.79万元。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延边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4.79万元;(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3:汪清县王某某跨省重复报销医疗保险案 经查,王某某,吉林省汪清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同时在河南省孟州市参加了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汪清县医保局通过与河南省孟州市医保局核实,该参保人2020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在孟州市人民医院就诊,刷孟州市居民医保卡结算了住院费用。2020年8月17日该参保人持孟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1月30日至2月12住院发票又在汪清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进行了手工重复报销,涉及违规医保费用6,075.23元。汪清县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八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追回违规金额6,075.23元;(二)移交汪清县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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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保  汪清县  孟州市  2020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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