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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医疗保障局举办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部署会议

2022年05月15日 10:50   来源: ​延边医保公共服务

为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着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要求,2月28日,敦化市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组织全市2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部署会议。

会上,对《通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工作部署,重点解读了该《通知》中药品支付标准试点的范围以及纳入试点药品支付规则,此次药品支付标准试点范围共27种药品,试点工作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周期暂定2年。纳入我省试点范围的27种药品,在试点期间不受医保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限制,医保基金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与会人员一要深刻理解此次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保基本”功能定位,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二要认真执行《通知》要求,会后必须对本单位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精准掌握此次27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的变化,提高本单位医护人员的政策知晓率,防止误读、炒作,避免出现负面舆情,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推进。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药品价格,以切实减轻百姓医疗费用负担为出发点,避免价格超标,要保持患者负担水平总体平稳。四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强化政策引导,同时加强对试点效果的监测评估,防范基金风险。

会议最后对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27种药品中的“两非”药品进行了举例说明和政策解释,就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此次培训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且对试点期间的准备工作做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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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药品  医保  支付  试点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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