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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年08月22日 07:15   来源: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做好陆路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珲春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经珲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8月22日5时至8月22日24时期间全市将开展静态管理,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要求

(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静态管理工作,各小区包保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及人员登记工作。

(二)从8月22日5时起,对全市各交通道路和市区出入口实行严格交通管制。

1.除物资保供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人员严禁进出珲春市。

2.除军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民生物资保障车、检验标本送检车和殡葬、环卫、抢险等特殊车辆以及执行防疫任务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一律禁止在珲春市辖区上路行驶。

3.执行防疫任务的机关干部、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严禁在当日防疫任务完成后,仍以防疫工作为借口驾驶私家车上路行驶。

4.市公安局将对在交通管制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5.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上路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静态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部停止线下教学。

(四)除定点保供超市、药店外,其余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五)个体诊所暂停营业。

(六)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监管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家属探视。

(七)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八)严禁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我市单位和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二、区域核酸检测相关要求

(一)检测时间

8月22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检测开始时间为上午7时至下午17时。

(二)检测人员范围

除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和闭环管理人员外,全市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等)均须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三)相关要求

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密切关注辖区网格员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通知,准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赋“黄码”。市民在等候及采样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2米距离、有序排队,采样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返回家中,继续配合静态管理。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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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2  检测  核酸  人员  珲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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