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4日 17:29
(据FM1059延边交通文艺广播报道)记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根据2021年度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我州结合各县市实际情况,再次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7月1日起,全州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月588元和每年4890元,均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导标准;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月856元和每月503元,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月1174元和每月721元,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2倍。
近年来,州民政局不断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落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此次提标进一步提高了我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