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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国有林木做烧柴,延边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01月09日 18:03   来源: 彩练新闻

日前,吉林省延边大石头森林公安局接连破获了两起盗伐林木案件。可叹的是,两起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准备将盗伐的林木用作烧柴,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2019年12月26日,大石头森林公安局万宝派出所接到林场护林员报案称,发现永庆乡居民王某、田某在万宝林场辖区实施了盗伐林木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了审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田某受雇于他人,以每天200元的酬金在安图县永庆乡林管站管辖的个人集体林的山上捡拾烧柴。坚持几天后,二人感觉捡拾烧柴又慢又累,便商量决定到毗邻的大石头林业局万宝林场管辖的国有林中盗伐林木当作捡拾的烧柴送到雇主家中。同年12月25日,二人携带电锯在万宝林场内盗伐了径级为10至24公分的杨树和柳树共计46棵,并将其中一部分装到拖拉机上运送到了雇主家中。经鉴定,被犯罪嫌疑人王某、田某二人盗伐的桦树和杨树等杂树立木蓄积共计2.67立方米。

无独有偶,今年1月2日,大石头森林公安局森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大石头林场林木采伐承包人员柯某在作业期间有盗伐林木嫌疑。接到举报后,森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对盗伐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和对附近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认定采伐承包人员柯某确有盗伐林木嫌疑。民警随即对犯罪嫌疑人柯某进行了审查。据犯罪嫌疑人柯某供述,2019年12月20日至28日期间,他私自携带油锯,在本人负责的采伐区域外共计盗伐了16至32公分的白桦树20株,都截成木段劈成烧柴,供工棚内的火炉取暖使用。目前,两起盗伐林木案件的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田某、柯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两起案件都在进一步侦办中。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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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盗伐林木  盗伐  嫌疑人  烧柴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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