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3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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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我爱人于2016年在延吉市陶瓷厂退休,属于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每个月领取的取暖补贴是18元。近日通过广播了解到,大集体退休职工取暖补贴是18元,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补贴是42元,我爱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应领取42元标准的范围?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每月18元与42元的取暖费补助为我局代发放。其中42元取暖补助的发放为下岗未领取安置费人员享受,您爱人的情况不属于此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