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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延边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

2020年01月28日 12:54   来源: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发布客户端

今日,记者从延边州教育局了解到,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州教育局最新下发《关于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寒假期间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全州所有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课停训,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践基地、少年宫等一律暂停校园场馆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做好疫情监控;严禁社会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办班补课,不得安排学生到校集中答疑或辅导;暂停安排在职教师外出学习进修考察等活动;暂停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实践)。通知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考试以及其它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另外,公布了已确定延期的考试。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各州直单位:

目前,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应急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吉教办〔2020]7号)最新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校园关键部位环境治理、防控物资、消杀设备、防控设施准备、留观场所、人员培训、食品保障等全方位研究制定预案,确保开学后秩序井然,万无一失。

二、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寒假期间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全州所有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活动全面停课停训,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工作。

三、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践基地、少年宫等一律暂停校园场馆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做好疫情监控;严禁社会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办班补课,不得安排学生到校集中答疑或辅导;暂停安排在职教师外出学习进修考察等活动;暂停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实践);通知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考试以及其它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四、已确定延期的考试如下(第一批,持续更新)。

(一)省级

1.原定于2月3日-16日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2.原定于2月15日-16日进行的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

3.原定于2月29日-3月1日进行的普通高考高职分类考试(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和中职院校对口升学考试)。

(二)州级

原定于2月21日-23日进行的全州高三教学质量检测。

以上工作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提醒学生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明确家长在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利用通信交流,指导延期开学期间的作业辅导工作(含初三、高三学生)。

六、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工作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专门负责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在位;完善舆情研判制度,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非常时期参加联防联控工作人员的关怀服务和跟踪管理,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通信交流、网上办公。参加联防联控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保护,尽量少开会、开小会、开视频会,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八、按照卫生防疫属地管理原则,驻延省属高校和部门要认真落实上述要求,主动接受属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州教育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接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督导检查组,定期检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进展情况、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等。

十、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做好上述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疫情就是命令,必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延边州教育局举报电话:2919054  2919065

举报邮箱:ybjy2919054@163.com

延边州教育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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