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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温馨提示

2020年02月01日 18:13   来源: 延边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的重点区域,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建议尽量选择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延边州税务局就近期办税(费)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按照延边州新型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上班时间确定为2月9日,周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一)企业和个体户涉税业务办理

1.吉林省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的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

您可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或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12)登陆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的办理。您可以登录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3.领用、代开发票。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在线申请领用发票,也可以通过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领用。代开发票时,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模块、邮政网点、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代开。

当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拨打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服务电话0431-81912366。

(二)自然人税收业务办理

1.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专栏,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手机客户端办理。

2.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及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您可以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具体操作方法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栏目下载查看操作指南。

(三)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办理

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您可以通过社保费缴费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2.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您可以扫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可通过“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

(四)涉税(费)业务咨询

您可以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或“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专栏进行网上留言咨询、智能咨询或在线咨询,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进行咨询。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联系电话,可从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工作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也请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共同营造安全的办税环境。我们将全力保障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对延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吉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清单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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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税务局  办税  办理  缴费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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