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延边将适当延长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 可网上办理交通违法处理
2020年02月03日 17:05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我州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延边州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延边地区各级车管所(包括社会化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检机构)对外服务业务窗口,积极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机动车检验、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
一、暂停和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
1、暂停驾驶人考试业务(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在互联网发布驾驶人考试计划,具体恢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待定。
2、暂停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待定。
3、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取消预约,也可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
4、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状态调整期限延长。对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延长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二、适当延长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等期限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2、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三、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人工服务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违法业务。从2月3日起,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临时允许处理备案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未及时处理,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四、积极推行25项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
为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公安交管部门已全面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25项网上交管业务,群众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五、恢复窗口服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
温馨提示: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积极配合路面民警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延边州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
网办中心:顾警官13179142777
车管:李警官18043300723
驾管:刘警官18043300722
宣传:高警官13224333199
违法处理:于警官18043300797
延边州公安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