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延边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奖举报事宜的通知
2020年02月04日 13:09
各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鉴于当前我州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和蔓延,扎实做好我州疫情防控工作,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全州8个县(市)疫情防控举报公开电话设立有奖举报,通知如下:
一、重点疫区来(返)延人员、曾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接触者、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抵延当日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二、自行观察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尚未登记报告的以上重点人员情况,经查实将给予最高2000元奖励。
四、各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受理举报电话内容,认真排查筛查,及时兑现相应的奖励。
奖励举报电话:
延吉市 0433-2510139
图们市 0433-3623225
珲春市 0433-7513638
龙井市 0433-3259305
和龙市 0433-4258828
汪清县 0433-8814997
安图县 0433-5531588
敦化市 0433-6224069
延边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边州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