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0日 18:34 来源: 延边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广播/延边发布客户端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面临新的挑战。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各地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据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禹介绍,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病毒菌的危害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医疗废物极易造成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极易成为传播病毒的源头,并造成疫情的扩散。
为此,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疑似病例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对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流程做了严格规范。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州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部署要求,1月22日,第一时间召开部署落实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应急值班人员48人和巡查值班人员89人,组建76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群,明确疫情专项防控、信息报送、协调沟通、排查预警等4方面任务。
我州重点巡查区域包括延边医院等10多家医院,延吉百货大楼等15处人口密集场所,延吉市污水处理厂等11家单位。截至目前,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00多人次,在重点巡查区域加大检查频次,每天下午5点前汇报当天检查情况。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清楚、处理结果清楚,确保重点医院和医疗处置单位能够规范运行,应对有序。同时,对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技术指南和处理规范,做到专人专车收集运输和处置,并指导医废处置中心制定应急预案。
王禹说:“截至目前,全州医疗废物日产生量平均为4.2吨,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平均为1241吨。延边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延吉市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每天8吨,自1月20日至2月9日累计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量85.98吨,可满足全州医疗废物处置的需要。”
此外,在医疗废水和污水处理厂监管方面,严格落实每日监督检查制度,加密水质监测频次。目前,全州各污水处理厂和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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