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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州内旅行社可暂退保证金!

2020年02月19日 12:41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我州发布《关于强化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指导意见》。

提出: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提醒:暂退保证金工作是国家为了帮助旅行社进行资金周转、减少旅行社在疫情期间受到损失而出台的举措。该项业务采取自愿的原则,两年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此项工作如何落实?

州文广旅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接到《意见》和《通知》后,立即通知各县市文广旅局对所辖范围内要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进行统计上报,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流程:旅行社将申请表、银行现金存单、银行协议书扫描件一并提交给属地县市文广旅局,由县市文广旅局核实后提交给州文广旅局审批办。国内社将由州文广旅局审批后原路返还,国际社、出境社由省文旅厅审批。最后,旅行社携带审批单到银行办理退款,旅行社分社由总公司统一申报。所有手续都是网络办公。

据了解,全州共有168家旅行社,基本都满足暂退条件。详情可咨询各县市文广旅局,州文广旅局审批办电话:0433-8333069。

● 延伸阅读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一系列帮助企业纾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推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在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专栏,及时分类梳理地方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并把有关重要文件全文转载,方便大家查询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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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旅行社  旅局  文广  暂退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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