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0日 09:22
2月19日,吉林省公安厅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措施,措施中明确提供审验延期服务。一起来看看!
对疫情期间学习驾驶证明、驾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识有效期届满或因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根据疫情变化统一延长有效期限,避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群众正常出行。
省内居住证有效期延长6个月;省内或外省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外省公安机关要求更换超期《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的,一律无条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