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9日 17:23
按照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要求,自2020年3月9日起,体育场馆恢复经营。经营指南如下:
一、健身人员指南
1、关注“延吉健康e行”公众号,如实填写信息,注册健康码。
2、应选择公示有疫情防控企业(商户)码(公示商户码表示该馆已备案)的体育场馆进行锻炼健身。
3、用微信扫描该体育场馆商户码后即可进馆锻炼健身。
4、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仍需严格防护,进入场馆须戴口罩。
5、尽量选择消毒卫生健全的场馆进行活动。
二、经营者指南
1、体育场馆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疫情防控企业(商户)码。
2、积极做好场馆内清洁、消毒、通风;认真做好场馆员工排查工作;
3、做好入店顾客测温工作,体温异常者拒绝入店,监测并控制顾客人员密集度,不得超过容纳人数的50%;
4、场馆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并积极进行自我清洁工作;
5、不允许开展青少年培训,不接纳培训机构等在场馆内进行一切活动;
6、不允许任何协会、俱乐部、民间团体等在场馆内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
7、各体育场馆在恢复营业后务必认真遵照执行此指南,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举报联系电话
如在健身期间身体异常请及时就医,出现发热状况要及时上报,市民发现场馆内有培训、上课及聚众体育赛事活动,请拨打电话0433-2702208进行投诉举报。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