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2日 13:03 来源: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评定工作,通过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组织抽查确定15家企业成为我省2019年度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拟命名长春旅游集散中心等8家为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长春北站游客服务中心等7家为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并分别予以奖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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