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0日 14:23
近日,有网友通过延边政务12345·百姓热线(问政)平台咨询有关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该网友表示:“我2018年买的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划拨集资。2019年买的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划拨商品房,全是国有土地的,我想问的是再次过户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为其答复:“据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划拨或租赁土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转让或抵押,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我也有事儿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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