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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敦化四男子被治安处罚

2020年03月26日 16:33   来源: 敦化市公安局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人们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近日,敦化市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因虚构事实、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祝某等4人受到了行政处罚 。此案,应引起人们足够的深思……

2020年2月21日,敦化市民祝某将别人拍摄转发的疫情期间,政府接外省返敦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的视频转发至手机微信群内,并发送了“敦化市某小区东门,某省的那个人就在客车里,整客车的人都隔离了”等语音信息。后赵某、王某、秦某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又将此虚假信息先后以视频语音、编辑文字、截取图像等方式转发到6个微信群内。敦化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获悉情况后,迅速行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经确认系虚假信息。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依法传唤了秦某、王某、赵某、祝某,四人对自己通过微信群发布、转发虚假消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3月19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分别对违法嫌疑人祝某、秦某各行政罚款人民币500元、对赵某、王某各行政罚款人民币300元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特别是当前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任何公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惩。非常时期,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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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敦化市  转发  疫情  信息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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