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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纪委监委发布清明节、“五一”假期廉洁自律提醒

2020年04月03日 14:10   来源: 延边州纪委监委

清明节、“五一”假期将至,延边州纪委监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一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吃喝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问题发生。

二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不落实管控措施、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等违规问题发生。

三要带头开展文明绿色安全祭扫,坚决杜绝违反祭扫相关要求,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搞封建迷信活动。

四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空喊口号、虚假落实等“四风”问题发生。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统筹抓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廉洁自律相关工作,及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模范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执行通知要求,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延边州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433-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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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要带头  违规  杜绝  祭扫  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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