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6日 15:36
近日,市民崔先生通过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问政)平台咨询:“我父亲于2021年1月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一直在龙井社保交的。2017年在延吉买完房子后2020年4月在延吉落了户口。想问一下,我父亲的养老保险能不能移到延吉?需要办什么手续?”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参保人员在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信息。参保人员再次异地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信息,转移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第八条规定,在确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待遇领取地时,其户籍所在地以男50周岁和女40周岁前最后一个户籍所在地为准。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在50周岁之后落的延吉市户口,无法在延吉市退休,其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到延吉市。若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全州统一咨询电话0433-8512333或我局咨询电话0433-2706789进行咨询。
【我也有事儿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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