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2日 17:55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秸秆离田及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延州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秸秆离田及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制订禁烧区秸秆离田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
二、对未实施秸秆离田违规在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由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该农户不应享受当年相关惠农补贴。因监管不力、发生农户露天秸秆焚烧情况的行政村,各乡镇要将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年终绩效与其工资挂钩。
三、各乡镇要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抓住有限时间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工作;广大农民朋友及各界人士要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规定,为维护共同的生态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