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8日 06:58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0年5月10日起启用两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安装点位
1、302国道292公里
2、302国道307公里
二、电子警察监控设备重点抓拍违法行为:
点测速和区间测速功能。点测速:限速每小时70公里,区间测速:从302国道292公里处至302国道307公里处实行区间测速,限速每小时70公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敦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