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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医用口罩需到药店购置

2020年05月09日 16:16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口罩选购消费提示:建议到药店购置医用口罩。

近期,该局对我州市场上销售的医用防护用品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市场存在部分经营单位和个人无合法资质而违规销售医用口罩现象,已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口罩种类繁多, 但许多群众购买的口罩属于防雾霾或防尘民用口罩,该类型口罩使用用途与医用口罩应用范围有所不同,请谨慎购买。

据介绍,口罩一般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民用口罩。前三者属于医疗器械,纳入医疗器械管理。销售医用口罩经营者需具备《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等。经营过程中,还需提供出售口罩的进货票据,以及供货企业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确保医用口罩质量安全。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到药店购置医用口罩,尽量选择“械”字号产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任何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备案等销售医用口罩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处罚。若发现购置的医用口罩存在质量问题或在微信、集市等销售医用口罩的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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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口罩  医用  销售  购置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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