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3日 13:54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机制,今年以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紧紧“治污”核心,精确“制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注重问题导向,转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实施以“治理+管理+用实”相结合的精准化监管执法模式,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一、突出监管责任,分级分类精准
一是建立执法正面清单。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建立问题清单名录,制定了6个类别、20余个行业的《延边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严格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共406家企业。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明确执法事项,建立健全权利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将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重点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科学监管和精准执法。结合“扫黑除恶乱行业治乱”,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清除“重打轻建”倾向和监管盲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长效持续打击”。三是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印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现场对接帮扶的通知》,4月1日-4月10日,深入各县市,针对辖区执法正面清单内的重点企业,按照县市《帮扶解决问题清单》内容进行对接帮扶指导,重点了解各县市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工作和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企业复工复产后有关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二、突出放管结合,规范管理精准
加快推动全州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市分局对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采取随机抽取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后台数据对检测过程及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比对,对存在OBD违规操作、检测过程数据异常等情况的检验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指导各县市分局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指导的方式,及时巡回跟进,督查整改到位,对故意篡改检测数据的检验机构将予以严厉打击。三是要求各环检机构严格执行环检工作流程,规范环检网络机制,维护检车秩序,对整改后符合环保要求的检测机构,限定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主动联络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进一步强化基层环境监管职能。
三、突出重排企业,执法方向精准
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措施,及时纠正重点排污单位治污设备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重点排污单位守法运行、稳定运行意识,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一是在重点工业企业方面。对火电、钢铁、石化、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执行新标准情况,即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等装置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问题,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压实监管责任,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重点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科学监管和精准执法。二是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方面。进一步推动饮用水水源地攻坚战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得以持续巩固。全面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人为活动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四、突出固废风险,防控措施精准
一是全面摸清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情况,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固体废物“上山下乡”随意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排查共享固体废物跨州区域转移审批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三是积极加强与农业、林业、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治理任务相对较重的县市进行督导帮扶,补齐工作短板、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五、突出学用结合,政策解读精准
加大对各县市分局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通过开展执法实战“大练兵”等活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实际办案能力,确保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采取以案释法、个案分析的形式,对环境行政处罚进行要点解析与典型案例评查,认真解读如何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等;对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倾向性问题进行纠偏规范,对科学高效的执法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在贯彻学习《吉林省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执法监管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想融合,依托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优势力量,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快速移交,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六、突出舆论引导,政务服务精准
充分发挥“12369”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平台作用,健全投诉举报工作机制,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事项,及时落实登记批转。有力依据信访工作程序,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分别针对各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报结,全方位、多途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充分借助州局网站、延边州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栏对环境政务信息进行公示,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等日常工作内容实行不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在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微博和局网站开设专栏内容,加强与媒体联络沟通,提高排污单位依法排污、持证排污意识,督促排污单位主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对排污企业实行“一证式”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