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3日 17:38
为切实加快我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沿线的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涉及大蒲柴河镇松江河村。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DYSJ02)建设项目。
二、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沿线的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4.37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该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全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延州政函﹝2017﹞74号文件)执行,该地块共涉及一个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8元/平方米(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区片综合地价的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占区片综合地价的80%,归被征地农户所有)。
如在征收土地实施过程中,该征收区域内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严禁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突击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抢建钢架、大棚设施等建筑物,构筑物,并不予补偿。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