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9日 13:4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吉林省人社厅决定于近日开展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吉林省开展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基本情况
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对省内有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的关爱和褒奖,旨在激励我省各类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吉林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人才工作精神,不断完善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制定实施向基层一线和民营企业人才倾斜政策,创新专家选拔遴选方式,选拔培养出了李玉院士、姜会林院士、“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李万君、奥运冠军宫金杰等一批贡献突出人才。省人社厅自1984年启动首批选拔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已开展十五个批次选拔工作,累计选拔出各领域人才2992人。今年,将启动我省第十六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
选拔工作亮点:“两扩面、四直报”:
在选拔范围上实现“两个扩面”
本次选拔除省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外,新增了两类人才作为选拔对象。一是创新性地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作为单独人才类别纳入选拔范围。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部署要求,鼓励我省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本次选拔特别将省内具有丰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较高经营能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纳入选拔范围,作为我省企业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储备。二是将各类“创新、创业、创优”人才纳入选拔范围。为满足我省创新创业工作实际需求,本次选拔工作将在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各类型创业以及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服务基层一线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才纳入选拔范围。以上两类人才的推荐,可不受地域、身份、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限制。
在推荐方式上实现“四个直报”
本次选拔工作,省人社厅积极创新推荐方式,继续拓宽申报渠道。一是为县区单设指标,推荐人选可直报省人社厅。为推动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省人社厅采取简化人才申报层次,下沉一级直接申报的方式,进一步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有效扩大了人才推荐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二是为部分省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单设指标,推荐人选可直报省人社厅。围绕我省“一主六双”产业布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等工作实际,为我省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典型企业设立不同类别人才直推通道。三是“伯乐”举荐,推荐人选可直报省人社厅。在企业经营管理和“三创”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经所在单位同意,由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或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人才目录中已认定的A、B类人才)等三名专家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1名人选。四是外省吉林籍优秀人才,可通过省政府对外联系部门直报省人社厅。为发挥招才引智作用,鼓励、引导吉林籍人才在省外继续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力量,以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吉林商会为依托,可推荐吉林籍人才直报省人社厅。
选拔原则:分类评价、竞争择优
本次选拔坚持分类评价、竞争择优,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确保人选的引领性和示范性;坚持奖励与激励相结合,确保选拔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破除 “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综合评议推荐、答辩考核、专家评审投票、社会公示、结果公布的程序开展选拔工作。
申报方式
因抗疫特殊时期,本次申报材料统一采取无纸化形式报送,仅收取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无需再提交原件和纸质版复印件。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可登陆省人社厅官网http://hrss.jl.gov.cn/ 查询通知文件具体要求并下载申报表格电子版。
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待遇政策有哪些?
物质奖励政策: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省政府荣誉证书并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4年。管理期限内按月发放津贴,每人每月500元,四年累计24000元。同时享受专家体检和休假待遇。
职称认定政策: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省人社厅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采取打破毕业年限、任职年限等条框限制等方式,实行职称单独认定政策,推动一批高层次人才快速健康成长。
岗位聘任政策:为充分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待遇保障,省人社厅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政策,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优先兑现工资待遇。
服务保障政策:在吉林省2018年出台的人才18条政策中,将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纳入省级领军人才范畴(D类人才),享受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政策。
“本次选拔原则主要是向基层一线和脱贫攻坚一线以及长期扎根在基层一线的人员进行倾斜。我们这次选拔有两个主要特点,首次把创新创业创优的人才纳入人才选拔范围,其次是将富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及为吉林省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型人才也纳入进到选拔范围之中。同时,四个直报也是我们这次的亮点之一,简化了人才上报的程序。”吉林省人社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处长王一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