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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3日 17:32   来源: 敦化发布

为做好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所有来(返)敦人员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备案。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出行及来访人员,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来(返)敦人员排查登记的通知》(敦防发〔2020〕101号)文件要求落实登记备案工作。

二、端午节期间全市居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行实行备案制,各乡镇、街道、三大林业局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备案工作。

三、请广大居民尽量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全市师生及其同居家属不得离敦;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得离延。确需出行的要严格落实出行备案和返敦报告制度;有离敦旅居史的师生及其家属、离延旅居史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复学复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严格执行集中或居家单独隔离观察14天,“进中出”三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各医疗(含脑科)、养老、福利及监狱机构参照执行。

四、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双码”管理(即健康码和国务院疫情行程卡),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隔离和没有核酸检测证明人员,发现此类人员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村委会),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五、已开放的公共服务场所,特别是餐饮、商场、药店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错时、错峰服务,避免人员聚集。

六、对违反本通知相关要求,出行、返回不报备,瞒报、漏报出行信息,落实防疫不力、阻碍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涉事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  

敦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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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企事业  出行  防控  疫情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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