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5日 07:33
7月2日,州政数局在珲春市哈达门乡明新村率先开展“诚信农村建设”试点,并举行“诚信农村建设”暨信用承诺书签署仪式。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州政数局指导珲春市政数局在哈达门乡明新村开展诚信农村建设试点。
据了解,州政数局与珲春市政数局曾多次赴明新村进行实地调研,与哈达门乡政府、村两委代表共同讨论研究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经征求全体村民的同意后,形成了《关于加强明新村村民信用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明新村村规民约》和《村民信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下一步,还将为明新村46户家庭(292名村民)建立村民信用档案,并围绕以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社会公德、邻里关系、个人修养为主题签订信用承诺书,逐步形成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体系,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综合治理能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助力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