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9日 15:20 来源: 吉林高速交警
照片改一改,B2变A2
7月27日,吉林高速公安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官地站口对一辆号牌为鲁Q3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出示了名为“刘某”的驾驶证。该驾驶证看上去并无明显异常,但是驾驶员神色慌张,似乎有所隐瞒。为查明事实,民警通过公安网对该驾驶证进行了查询。这一查,民警发现系统内驾驶员的照片与眼前这名驾驶员明显不是同一人。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张某。经讯问,当事人张某自己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却没有A2驾驶证。正巧2019年12月的一天,张某在山东省某市捡到了一个名为“刘某“的A2驾驶证,就自作聪明地将自己的照片换了上去。本以为天衣无缝,却被民警当场识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涉嫌变造身份证件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驾照暂扣不悔改,变造证件铸大错
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敦化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敦化东站口对一辆牌号为冀A8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神情慌张,这一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为查明事实,民警将其带回分局作进一步调查。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民警发现眼前这名驾驶员虽然与驾驶证上的照片相符,却和公安信息网内的照片完全不同。通过人脸识别等进一步查询,最终确认了驾驶员的真实身份张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交代:自己的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之后捡到一个别人的驾驶证,就抱着侥幸心理把自己的照片换了上去。原以为是驾驶证的“失而复得”,却不想假的终归是假的,违法终是难逃法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涉嫌变造身份证件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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