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0日 13:59
记者从州商务局招商部门了解到,为支持更多优质企业落户延边,加快推动地方经济振兴发展,我州将继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法人实体、社会组织机构和自然人实行财政奖励。
自2019年起,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了《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指导意见》《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奖励政策,对在延边州区域内新注册落户的工业、商贸物流、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和延边州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以及引进对延边州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且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均予以重大奖励。
在《延边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给出的奖励政策中,对新引进企业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从实现经营收入之日起,连续5年给予100%的奖励。已在延边州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以2018年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额度作为基数,自2019年起,按照超过基数部分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度,连续5年给予100%的奖励。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当年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至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国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可一次性奖励600至1000万元,总计多达10项企业福利政策。 在《延边州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出的奖励政策中明确公布,对于引进投资额5—20亿元以上项目的,引资人可得到20万元——50万元不等的奖励。
(记者:常雷雷 张莹)
编辑:任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