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1日 18:09
为进一步改善优化城区环境,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出入口道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8月11日至8月21日
二、整治范围
(一)东出入口:城区主干道至江南镇土腰子村段;
(二)西出入口:城区主干道至江南镇南官屯村段;
(三)南出入口:城区主干道至江南镇新设村段;
(四)北出入口:城区主干道至江南镇太平岭村段。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内道路沿线两旁各类商铺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不得违规占用公路及公共场地从事机电修理、车辆清洗修理、工程车经营、杂货批发零售、电焊加工等各类经营、作业活动。
(二)商铺业主、沿街住户自行清理违规设置、有碍市容的招牌、灯箱及小广告;自行拆除侵占公共部位私搭乱建的棚屋、雨蓬等设施;自行搬迁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的钢筋、石材、房架、建筑物料及货物等物品。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规定有序停放,遵守交通秩序,无停车乱收费、占用人行道、背街小巷及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放及“僵尸车辆”等现象。
四、整治要求
凡位于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在整治时间范围内自行整改、拆除、规范。逾期不整改、拆除、规范的,将由江南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处理。对在整治过程中阻挠、妨碍公务执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