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8日 16:35
8月5日早6时许,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延吉北站口对车号为吉HUK***的小型面包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孙某眼神慌张、皮肤暗红,车里酒味四溢,就连与民警的对话也是闪烁其词。经进一步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孙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按照规定带驾驶员到延边医院提取血样。
经询问,孙某称因为昨夜与朋友聚会,聊到兴起,就从晚上九点一直喝到凌晨一点钟。聚餐结束后,孙某和朋友返回家中睡觉,又因为要早起去干活,便在早上五点起床驾驶车辆和朋友一起准备前往工地,没想到刚要进入高速公路就被值勤的民警给查获了。同时,孙某的驾驶证还差一天就满实习期,还不到一年的驾驶证,就要面临吊销的处罚。孙某对于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非常后悔,经过民警开导教育,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孙某血样中乙醇含量值为94.4mg/100ml。延吉分局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孙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其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