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 14:56
延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倡导“绿色出行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增强市民文明交通的自觉性,缓解交通压力,号召市民逐步养成绿色出行好习惯,形成低碳生活新风尚,营造良好的出行秩序和有序的交通环境,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出行周”活动。
一、活动内容
1.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除保留10%应急用车外,其余车辆暂停使用。
2.市直机关党工委在活动期间,号召广大干部职工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带头不开私家车,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并劝导身边人共同参与,做绿色出行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引领者。
3.教育部门合理安排错峰上下学,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周”活动,在活动期间选择低碳方式上学、放学,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不开私家车,绿色出行。
4.公交集团要提前做好方案,及时调整公交车发车时间和频次,确保满足市民乘坐需求。
二、活动时间
第一周(8月24日至30日):绿色出行日为8月26日(星期三)、27日(星期四);
第二周(8月31日至9月6日):绿色出行日为9月2日(星期二)、3日(星期三);
第三周(9月6日至13日):绿色出行日时间待定;
第四周(9月14至20日):绿色出行日时间待定。
三、活动要求
1.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内容,制定本单位“绿色出行周”实施方案,号召干部职工在活动期间不开私家车,文明、绿色出行。
2.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行走、礼让斑马线,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3.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市民参与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全民低碳的活动氛围。
延吉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