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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不文明行为的通告

2020年08月29日 14:11

延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全面决胜阶段,为规范延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围绕出租汽车行业各类不文明现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即日起,延吉市将组织多个巡查组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内部开展巡查,凡是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情况属实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不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在乘客下车时未主动出具发票或不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发票的。

2.营运时接打电话、使用车载对讲机、吸烟、吃零食的。

3.向车外乱丢杂物、吐痰的。

4.车身不整洁,有明显污迹、破损、掉漆现象的。

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在创城测评中尤为重要,在此告知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遵守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坚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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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出租汽车  我市  文明用语  巡查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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