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1日 14:55
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我母亲2016年全款在君钰府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我母亲一直在国外没有回来,所以一直没有拿到房子钥匙。前两天去物业处问了交房拿钥匙的事情,他们说需要交2016年到2020年的物业费和电梯费。
当时我就问了,房子的钥匙都没拿到手,房子也没装修,也没住人,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和电梯费呢?物业管理员说是他们的规定,必须交电梯费,不是我们乘坐电梯的钱,不住也得交,因为有电梯维修什么的。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些钱需要交吗?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9月18日9时与诉求人电话反馈,依据《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承担其后发生的物业服务、采暖等相关费用。房屋具备入住、使用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发出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书面通知,业主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办理相关入住、使用手续。业主接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其入住时间以建设单位向业主发出办理入住、使用手续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物业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是依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建议诉求人仔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了解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相关约定。如存在乱收费现象,建议诉求人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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