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8日 16:59
按全省统一调整医保缴费标准通知,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90元提高到320元,10月1日起开始缴费。
按相关通知,我州调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每人每年 130元补贴。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再按不低于今年每人55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与个人缴费一同划入医保基金池共用。
2021年全州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统一设定为2020年10月1日至12 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 (含新参保)享有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对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 2021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 (含新参保),设置 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