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 10:11
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北苑小区临街门市收取物业费,合理吗?物业为门市房业主提供过什么服务?我们也不走公共楼梯,也不走小区大门,小区内的绿化也享受不到。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
您好,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款: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五)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对整个小区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服务,您的门市房所在位置属于该小区,因此你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用,如你对物业收费存在质疑,可以与价格管理部门反馈。同时,如果您对小区物业存在疑虑,建议您向所在街道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有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是否解聘北苑小区的物业企业。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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