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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2020年11月20日 18:20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延吉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延边州委副书记、延吉市委书记洪庆赴京参加表彰大会,代表延吉市65万各族人民领取“全国文明城市”奖牌,与获奖代表一起接受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亲切会见。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的最高荣誉,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居民素质等方面对一个城市的综合评价,也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荣誉。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延吉市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在79个县级市和县入选城市总分排名中,位列第三。

延吉市以县级市排名第三的好成绩,成功拿下最具含金量、创建难度最高的城市品牌,这一天将载入延吉史册,从此,延吉拥有了一个最耀眼的烫金名片——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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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文明城市  城市  延吉市  全国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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