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8日 12:34
12月8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宣布2021年全省共1623个小区、涉及7130栋楼房、面积3205万平方米、居民39万户改造任务已经上报申请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目前全省各市县正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从2019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2019年、2020年两个年度,全省各地共有2776个老旧小区,涉及9136栋楼、面积3790.56万平方米、居民491859户改造任务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到今年底,2019年计划改造的831个小区将实现基本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1945个小区,在10月底已经实现全部开工的基础上,到目前,已有398个小区实现完工。随着改造工程的完成,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得到彻底的治理,小区空间环境得到全面的改善,居住建筑环境得到全面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小区由过去的“无人管”变为现在的“有人管”。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以人为本、精准施策,规划统筹、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共建共管”三个基本原则。在确定改造内容上,在统筹做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等三类项目改造和提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5G网络设施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做好节能、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在建立共担机制上,明确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统筹落实专营管线单位责任和创新改造融资模式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在完善配套政策上,明确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点,精简审批项目环节和内容,及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落实用地保障和税费减免政策要求等内容。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宣传贯彻《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支持和引导各县市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长春记者站记者: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