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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高速公路上倒车,被记12分罚200元

2020年12月15日 08:02   来源: 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

12月11日9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巡逻时,发现有一辆号牌为吉HRB***的小型轿车正在辖区珲乌高速公路92公里(延吉北收费站出口)处的行车道上停了下来,随后轿车驾驶人居然有恃无恐地开始倒车,在违规跨越导流区后才驶出延吉北匝道。长达2分钟的过程中,该车辆多次调整倒车方向,将高速公路当做了练车场,肆无忌惮的练习“车技”,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对高速公路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见此情形,指挥中心通知站口民警立即出警,将该车辆进行拦截。随后驾驶人王某利告诉民警,自己刚刚考取驾驶证不到两年,平时仅在市区开车,因为没看清路牌,且不熟悉高速公路的道路,粗心大意的就将车停在了行车道上,等到自己确认好路线后,于是就心存侥幸地在高速公路倒起了车,结果车技堪忧,进行了多次倒车才驶出高速公路,全然忘了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鲁莽、危险。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王某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王某利也深表后悔,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公安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错过高速出口怎么办?

千万不要倒车、逆行或违停,谨记“将错就错”原则,即错过出口后继续前行,至下一出口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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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速公路  倒车  民警  某利  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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