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 14:50
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逢五”“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全面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队全警出动,采取巡查与卡点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行动。
12月25日19时50分,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在森林上大路对来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祖某驾驶吉H号牌的小型轿车,沿森林山大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龙源华府西门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58mg/100ml,祖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祖某17时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两瓶啤酒,觉得自己还很清醒也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决定自己开车回家,结果遇上交警在路面查酒驾被查处。最终,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0元罚款。
12月26日15时46分,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春化中队民警在331国道设卡执勤对车辆进行检查,许某驾驶普通三轮车行驶至珲春市兴立工贸有限公司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30mg/100ml,许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许某是13时在矿区附近饭店喝了2两多白酒,之后就回家休息。在15时开车出来路遇交警检查,同时民警还发现许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属无证驾驶。最终,许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00元罚款。在此珲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一定要考取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后再开车上路。
截至目前,珲春市公安交警大队共查处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9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起,其它违法行为60余起。
(珲春记者站:王哲彬 颜翔伟 于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