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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首起由检察机关帮助申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了

2021年01月14日 15:56   来源: 延边广电全媒体新闻采编中心

“今天是个难忘的日子,我领到了检察院哥哥姐姐们帮我申请的生活补贴,我一定把这份爱转化为学习的动力。”近日,由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包保的6名困境留守儿童,领到了第一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可享受1210元生活补贴直至年满18周岁,他们的学习、生活有了稳定的保障,孩子们切身感受到了国家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的温暖。

今年以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包保了10名困境留守儿童。在开展帮扶工作中,干警们深入到每个孩子家中,在送去温暖的同时,实地了解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他们发现有6个孩子母亲均失联、父亲或因病早逝、或精神残疾、或在押服刑,多数孩子跟随老人在一起,学习、生活面临极大的困难,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这6个孩子完全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条件。由于孩子们的监护人多是老年人,自己去申请面临诸多困难,干警们跑村委会(社区)、跑乡政府(街道)、跑民政部门,为每个孩子收集递交申请材料。在干警们的积极协调下,民政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用最短的时间审批通过了6个孩子的基本生活补贴。

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全市各中小学校进行一次排查摸底,确保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毫无遗漏地纳入救助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是党和政府针对特殊困难儿童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构建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探索推进困境儿童综合保护,以检察蓝守护祖国的未来,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名词解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2019年11月13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记者:常雷雷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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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儿童  抚养  无人  事实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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