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9日 10:34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
防疫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
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期间防疫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延边州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
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重点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药品和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自身价格管理。凡发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对防疫用品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