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文艺广播 > 一个晚上十点多,一个凌晨,他俩双双因酒驾被查处!

手机版百姓热线
空白

一个晚上十点多,一个凌晨,他俩双双因酒驾被查处!

2021年02月02日 14:40   来源: 延边交通文艺广播

(据FM1059延边交通文艺广播报道)为严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平稳,近期,我州交警部门连续开展统一行动,查处了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乏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我频率开设《酒驾司机现形记》专栏,曝光酒驾司机违法行为,给更多心存侥幸的司机敲响警钟。

酒驾司机现形记

为推进冬季酒驾整治常态化,深化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期,龙井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持续开展夜查行动,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1月14日,龙井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龙井市吉安街荷苑宾馆路段,设置临时执法检查点,对过往有交通违法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当晚10:40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吉HF***4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民警将其拦截,打开车窗一股酒气迎面扑来,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探测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5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后经民警询问,驾驶员王某承认了当晚7:00多在朋友家聚会喝酒,聚会结束后预备把车停到停车位中,但他观察到附近有交警在查酒驾,便驾驶车辆逃跑,行驶到荷苑宾馆附近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案例二

1月23日凌晨0:01,龙井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龙井市海兰路吉安街路口路段设置临时执法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吉HG***1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民警将其拦截,打开车窗一股酒气迎面扑来,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探测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经民警询问,驾驶员张某表示,之前聚会喝了酒,聚会结束后准备驾车去延吉,在途中行驶到海兰路附近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龙井市交警大队依法分别对王某、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 本作品中使用的图片等内容,如涉及版权,请致电。确认后将第一时间删除。联系电话:0433—8157607。]

延边信息港 / 延边广电客户端
标签: 龙井市  民警  违法行为  酒驾  交警大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信息广场

登录天池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