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2日 17:45
3月3日9:00至15日21:00,延吉市将投放500万元政府消费券,用于开展“家电及通信器材政府消费券”促销活动。
消费券通过线下纸质券形式发放。其中,面值1000元券共1000张,400元券共5000张,200元券共10000张。单件商品满5000元减1000元、满2000元减400 元、满1000元减200元。消费券使用场所为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和延吉市中关电子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使用须知
消费券使用时间为:3月3日9:00至3月15日21:00。
消费券使用方法及范围:消费者在活动期内在指定商家购物付款时,即可享受消费券满减。消费券仅可用于购买家电或通信器材。单件商品仅可使用1张券。
消费者需向活动企业提供以下资料:消费流水票原件或复印件;购物发票复印件(购买方需为个人,包括品名、单价等详细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票据日期均需在活动时间内。消费者在活动企业登记台账上签字并上交相关材料后,由商家现场发放政府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