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0日 10:06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延边州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张太范代表州纪委监委现场接受表彰,并与其他获奖代表一起接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亲切会见。
据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边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始终坚持“打早打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彻查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追责问责一批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三年来,共受理问题线索800件,查实办结545件,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案件518件,结案497件,处理4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7人,组织处理8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部署涉黑涉恶案件筛查工作,抽调24人组成8个案件排查工作组,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公安机关侦办的3起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成功挖出“保护伞”线索。切实担起行业乱象监管责任,向有关行业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202份,督促认真查找症结、着力补齐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聚焦“长效常治”目标,总结提炼固化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五个方面18个具体规定,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张太范表示,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州纪委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继续探索建立“惩腐打伞”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工作常态化,为全面开启延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