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9日 15:01
珲春市政府消费券使用指南
2021年4月20日-5月5日
步骤一:
在支付宝首页“珲春市政府消费券”主会场,点击“立即领取”。
步骤二:
同类型仅可领取1张,五类消费券中最多可领取3张。
步骤三:
消费券直接存至【支付宝首页-卡包】,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步骤四:
领取消费券到指定的商家使用。
可消费商家
2021年4月20日 10:00起
2021年4月20日 10:00起
2021年4月20日 10:00起
抢券消费啦
活动说明
1.不限制消费券单日核销次数。
2. 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3.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4.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能存在30分钟以上延迟到账,请稍后去【支付宝首页-卡包】查看。
5.活动仅支持支付宝客户端版本10.1.62版本及以上可参与,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才能参与。
6. 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7.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8. 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支付宝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奖励。
9. 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消费券核销详情 (包括: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店铺信息)。
特别重要的小提示!!!
活动举办单位:珲春市委、市政府
发放对象:全体在珲春人员(包括市外来珲春人员均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