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5日 14:02
近日,延吉一网友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心房颤动需要做手术,延边医院心内科以能治为由不给开转院证明,医院是请专家来给手术,报销少,我们上吉林医大看完后,专家说延边医院开出转院证明,再到吉林医大手术报销多,而且技术、条件等方面更好,难道患者没有选择医院的权利吗?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延边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关于“转诊转院”管理的相关要求及《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转院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可进行转诊转院:
1、经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
2、缺少必要的检查设备,相应的治疗设施和技术力量的;
3、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疾病,由相关科室主任共同会诊后确认不能在我院治疗的;
4、长期异地居住,但未及时办理异地就诊就医手续的病人。目前患者病情不符合转院条件,不能开具转院手续。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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